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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02 |
11月1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敏丽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中纪委一次全会、省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县纪委机关全体干部80多人参加会议。
张敏丽指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九大报告、中纪委工作报告、党章修正案3份重要政治文件,带头学习、思考、贯彻,真正学懂弄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张敏丽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强化扶贫、环保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要健全监督体系,增强自我净化能力。要着力克服“本领恐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
张敏丽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十九大精神。要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以学促用立足当前,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揽全局、指导工作,做到学习和工作有序推进、同步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抖擞精神、卯足干劲,锐意进取、担当有为,为“三个太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