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安庆市365日博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基层风采
县供销社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强调学以致用 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五件事”
   发布时间:2017-09-26

  县供销社党组中心组抓理论学习重在学以致用,在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方面抓早抓小,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五件事”。

“五件事”包括:强化我是党员意识,带头完成工作任务,按时缴纳党费;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涉足黄、赌、毒、贪,工作午餐严禁饮酒;规范上班工作纪律,文明用语,相互之间不以老板兄弟相称;牢记个人对党忠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杜绝个人网络不规范行为。

该社要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主动缴纳党费,在微信群交流中要严格遵守规定。做好“五件事”,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潘永华 李民丰)


主办单位: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湖县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0011092号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      联系电话:0556-4162252      技术运营:一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