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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14 |
3月14日上午,太湖公路分局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全文学习了县委书记程志翔在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县纪委书记张敏丽所作的《牢记职责使命,强化监督专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深入研讨。参加学习的每个人员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履职履责情况,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特别是对习总书记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四种错误认识”、理想信念存在“五个问题”和程志翔书记指出的少数党员干部不讲政治的问题表现,进行了深入的对照检查,一致表示要按照二次全会强调的,坚决讲政治守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五个纯粹”和“四个带头”,廉洁齐家,自省自律。
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事关每一个人,事关每一件事,事关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党组、总支、支部和各部门,要用实际行动和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二次全会精神。在讲政治守规矩上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要落实落细;在抓作风纪律上要做到善纠善治。要更加牢固的树立“四个意识”,真正发挥好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契机和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全会提出的“三看三争”和“142”工作部署以及二次全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抓纪律、重务实、提效能,努力为建设“三个太湖”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会议认为,在抓讲政治守规矩、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执行“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各级纪委决策部署等方面,要出真招、动真格、见真效,敢于自查自纠,不怕家丑外扬。为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会议研究决定,分局成立作风纪律巡察小组,对分局各级各部门工作纪律进行常态化巡察,巡察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巡察发现的问题无论是谁,都一律进行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并报县纪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第一次被通报,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二次被通报,扣除当季度绩效工资;第三次被通报,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会议同时决定,对3月13日下午分局纪检组巡察发现的提前10分钟下班的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一名班子成员)进行通报,并兑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