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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5 |
12月22日,市纪委常委汪名南一行,到我县专题调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敏丽陪同调研。
汪名南一行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重点了解了我县践行“四种形态”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存在困惑以及工作建议。同时,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程序给予指导。
汪名南对我县践行“四种形态”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体责任,准确运用,精准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二要审时度势,面对新形势,既要下更大功夫用好第一种形态,也要查处一些典型腐败案件,形成震慑,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