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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26 |
江塘乡党委、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经济负担,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16年4月26日召开村级“零招待”专题工作会议,乡机关全体干部、各村书记、主任、报账员、乡财政所全体职工、乡直单位负责人、乡纪检监察室成员等参会,乡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到会指导。
会上,该乡纪委负责同志传达学习了太湖县委办《关于实行村级“零招待”的通知》和县纪委《关于印发太湖县村级工作餐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布置安排了村级“零招待”工作,乡财政所负责同志解读了《江塘乡村级“零招待”实施办法》。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乡机关干部及基层站所人员下村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工作餐,因工作需要确需就餐的,需在乡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申领并到村交纳20元就餐券(一人一餐一券),村报账员每月持餐劵统一到乡报销就餐费;村干部确需就餐的,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的标准且村级工作餐支出全年累计不超过村级公用经费总额的20%,并按月到乡“三资”代理中心审核结算;工作餐一律不准上烟酒,村级工作餐原则上只安排中餐,如遇防汛等突发事件需要加班工作的,经乡蹲村干部同意后可安排工作晚餐.乡直基层站所可根据需要在乡政府购买就餐券,绝对不允许用变相手段处理村级招待费,切实做到村级财务“零招待”。
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一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统一思想、确保认识到位;二要强化工作纪律,传导压力,确保安排周密、责任明确,“一岗双责” 和“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要要抓好宣传培训,确保公开定期到位;四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纪“问责”到位;五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村级“零招待”执行到位。(江本芳、王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