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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23 |
县卫计委自去年九月组建以来,从自身做起,从眼前做起,层层落实好“两个责任”。
一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允许口无遮拦、乱评妄议,决不允许自由散漫、目无组织,决不允许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更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积极完善干部职工请销假、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药品物资采购使用、项目建设审批实施等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研究制定《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落实纪检监督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任务分解细化,公开公示行政权利清单和权利流程示意图,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是全面开展巡查工作。加强对十五个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巡查力度,采取明察与暗访的方式,围绕“八项规定”,重点查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抵制“四风”、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职工上班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总结教训,堵塞漏洞。
四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强化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从班子分工上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专干,切实靠实工作职责,牢固树立“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明确树立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是坚持不懈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医德医风、财务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重点查处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送礼等问题。
六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的案件,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的案件,利用行政审批权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卫生行业“九不准”、计生“七个不准八项纪律”规定的行为,重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对查处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驻县卫计委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