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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请销假制度强化作风纪律建设
   发布时间:2016-05-11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在“两学一做”起步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以严格请销假制度为抓手,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一是改进请销假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以上,须出示请假条,经窗口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中心负责人审批备案。窗口工作人员上班中途临时外出,须向中心督查室报告,说明原因和外出时长,由中心督查室备案、登记。二是严格执行AB岗制度。窗口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请假半天以上,A岗工作人员应在向窗口单位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后,做好与B岗工作人员的工作交接,确保窗口人员不脱岗、服务不断档。三是完善责任追究。窗口工作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脱岗半天以内的,通报批评;旷工半天及以上的,扣发当月考勤补贴,取消定期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窗口工作人员旷工且AB岗执行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群众投诉的,扣发半年度考勤补贴,取消窗口和个人定期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因窗口单位原因造成AB岗执行不到位的,相关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县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在一线大厅开展日常巡查,做实做细巡查记录,确保奖惩依据充分,纪律执行严格。同时,中心定期汇总请销假制度和AB岗制度执行情况,每两月将汇总报表向窗口单位通报一次,要求各窗口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督促日常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驻政务服务中心纪检组 朋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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