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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06 |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近日,县财政局出台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的规定》,其旨在要求财政干部职工倡导节俭、文明、健康、廉洁的生活方式,带头移风易俗,扎实以“四比四看”为抓手,促进队伍行风建设。
《规定》要求干部职工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邀请与行使职权和执行公务有关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严禁使用公共人力、公共财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人力、财物;严禁接受单位和个人用公款赠送的礼金、礼品;严禁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此外,《规定》要求系统干部职工在操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并签订《承诺书》,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财政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