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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26 |
全县党员干部:
值此2017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太湖县纪委监察局给大家拜年了!“大家过年好!”
刚刚与我们挥手的2016年,令人鼓舞,倍感难忘!这一年,县委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监督专责,突出严明纪律、严密制度、严格监督,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县党员干部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清廉为政、勤廉干事,太湖大地信心足、党心同、民心定,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事业兴旺“廉”为基,每逢佳节倍思 “廉”。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年关是人情关,更是廉洁关。怎么过年,能看出党员干部作风的好坏。为过一个安乐祥和、廉洁节俭、文明幸福的新春佳节,在这里送几句话,与大家共勉。
“清如秋菊何妨瘦,廉如梅花不畏寒”,全县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十一个严禁”纪律要求。突出四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礼品、礼金、土特产;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在单位食堂、农家乐等场所搞公款吃喝、公款相互宴请;严禁赌博。做到四个“不得”:不得在公共场所、社交场所,口无遮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对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制止;不得在公共场所进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不得违规出入宗教场所,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得酒后驾车、饮酒滋事。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一年,是精准扶贫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攻坚之年。万事从来贵有恒,无须扬鞭自奋蹄,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三个太湖” 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最后,祝愿您和您的家人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中共太湖县纪委
太湖县监察局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