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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27 |
党的十八大以来,“两个责任”逐步落实到位,“下属犯错误,领导挨板子”已经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共识,挨板子的领导也不再说自己“冤枉”了。河南省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宏伟,因下属违规办婚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检讨中,他反思道:“作为党组书记、局长,平常我没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李彦彬违纪事件的发生,我深感愧疚和不安。”
然而,这次违纪的下属可不是一般的下属,而是一位班子成员: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彦彬。他虽“按照相关规定”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递交了操办女儿婚宴事宜报告,却不是按照报告做的。不仅汇报中只办一次的婚宴办了三次,而且前来参加婚宴的人也都不一般:有12位县(市)区工商分局局长、41位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51位市区四个工商分局人员,收受礼金4.2万元。
现实中,的确有一些班子成员,认为自己既不是党委书记,也不是纪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跟自己没多少关系。干业务的时候,不忘自己是党委班子成员,一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就觉得离自己很远。要知道,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但绝不是书记一个人的事。
在深究李彦彬究竟是想打擦边球,还是侥幸心理作祟之前,结果已经证明,他玩的这一出演砸了。作为班子成员的他,竟然在全党从上到下落实“两个责任”的大背景下,还做出如此举动,足以说明责任意识的增强并没有跟中央看齐,也没有战胜人情的裹挟和蝇头小利的诱惑。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等一系列举措,展现了十八届党中央“从自身做起”的信心底气,可个别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却“从自身错起”。对比全党风气的持续向好,不难找到一些地方政治生态恶化的原因所在。班子成员知纪违纪,何以要求下属?这不仅让下属产生“手电筒只照别人”的想法,而且消解了“两个责任”的权威性。
通报中,该局局长邵宏伟表示,将在全局深入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大讨论”,在全系统迅速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笔者认为,先从班子成员自身抓起,是当务之急。在本案例中,党组书记邵宏伟、纪检组长王凤山,因“明知李彦彬存在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却不提醒、不制止,也未向上级纪委报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他们的教训就是警醒。(鲁生)